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71342 证券简称:华盛新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4 月 6 日 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周红卫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1-003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www.neeq.com.cn)上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4)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0-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1-003
(五)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并经确认,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未在审计机构中持有任何权益,审计机构与公司完全独立。因此,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议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
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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