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71342 证券简称:华盛新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第五次会议,通过审议决定召开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设置会场,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00。
公告编号:2021-006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342 华盛新材 2021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提供见证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无锡惠山区钱桥街道伟业路 18 号无锡华盛橡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0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
公告编号:2021-006
(四)审议《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
(六)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银行融资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公司本年度预计共需银行融资额度为 9000 万元,现提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前, 就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并签署相关全部文件。(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www.neeq.com.cn)上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
号: 2020-004)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0-005)。
(八)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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