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1343 证券简称:瘦西湖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江苏瘦西湖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瘦西湖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江苏瘦西湖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
真审阅了公司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
资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09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三、《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江苏瘦西湖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杰、黄春芳、沈玲
2026 年 3 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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