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05
国融证券
关于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更正后)
国融证券作为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年报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 是
计意见
2 其他 与定期报告相关的风险 是
3 信息披露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信息准确性和合理 是
性风险
4 生产经营 持续经营能力风险 不适用
5 其他 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不适用
6 其他 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向发行股票事宜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机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原因详见挂牌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披露
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
2、与定期报告相关的风险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向主办券商提交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初稿,初
稿校验出现较多错误和警告,为了保证 2022 年年度报告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
前如期披露,主办券商协助挂牌公司查找和修正检验错误,没有充裕的时间来复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实质性内容的准确性与合理性。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审阅年度报告数据。
3、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信息准确性和合理性风险
公司存在前期差错更正,并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司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和 2021 年度的
损益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未追溯以前会计期间损益科目的影响,也未更正以前年度年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和年报中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部分可能披露不完整,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阅读相关公告。经与挂牌公司沟通,由于本次年报披露时间较为紧张,公司拟在年报披露后尽快更正以前年度年度报告。
经检查公司明细账,发现存在多笔石伟胜的往来款和其他单位的往来款对冲的现象,理由为石伟胜代公司还款,但公司未提供相关支撑证据。公司往来款项的核算可能存在不准确、不规范的风险。
4、持续经营能力风险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收入为 17,238.94 元,比上年同期
下降-99.60%,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为-20,803,223.54 元;经审计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49,006,067.88 元,公司实收股本125,61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公司
2022 年年报中披露的职工人数由年初的 42 人减少到年底的 9 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为 4,472,533.81 元,挂牌公
司可能存在持续经营的风险。
5、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挂牌公司”或“宏伟超达”)通过公告等公开信息的方式,在不同的时段向市场和广大股东公布了公司拟进行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与中山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签署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
之财务顾问协议,并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签署财务顾问协议的公告》);在北交所上市(2020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
《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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