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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30 20:10:42 股吧网页版
宏伟超达:国融证券关于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30


国融证券

关于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半年报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2 其他 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 是

3 生产经营 持续经营能力风险 不适用

4 其他 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不适用

5 其他 关于非公开发行-定向发行股票事宜 不适用

6 信息披露 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履行事前审查义务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2023 年半
年度报告》,报表涉及对上年同期数据的更正,企业未在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由 于会计差错更正导致的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也未单独披露《会计差 错更正公告》,挂牌公司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数据可能存在不准确的
情况。挂牌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挂牌公司尚 未就以前年度定期报告进行更正。

公司为石伟胜个人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担保到期日为 2023 年 4 月 29 日,
公司披露石伟胜上述个人贷款已经归还,但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给予北京宏伟超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3]94 号),因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给予挂牌
公司及石伟胜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因不同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的次数累计达到三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
公司股票已自 2023 年 8 月 9 日起停牌,详见《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
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3、持续经营能力风险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 0.00 元,净利润-7,317,404.20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分配利润-56,323,472.08 元,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挂
牌公司可能存在持续经营的风险。

4、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告等公开信息的方式,在不同的时段向市场和广大股东公布了公司拟进行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签署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之财务顾问协议,并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北
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财务顾问协议的公告》);在北交所上市
(2020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备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提示性公告》);赴港上市
(2021 年 4 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泰金融
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拟赴港上市保荐协议的公告》)。

目前挂牌公司未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赴港上市发布进展公告,且
国内主板、创业板及科创板等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赴港上市等涉及较多准入条件,挂牌公司未就公司是否符合相关准入条件发表过明确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赴港上市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挂牌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事宜,主办券商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发布了《国融
证券关于北京宏伟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对挂牌公司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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