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8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71348 证券简称:森电电力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河南省森电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李波持有公司股份 3,5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5.44%。在本次
质押的股份中,3,5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中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无任何影响。
公告编号:2023-027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李波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50,880,000、79.10%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38,160,000、59.32%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23,300,000、36.23%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2022 年 9 月 7 日,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股东李波质押 1,3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2.02%,质押权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质押期限为
2022 年 9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7 日止。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2023 年 3 月 30 日,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股东李波质押 13,5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20.99%,质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质押期限
为 2023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
办理质 押登记。
2023 年 6 月 23 日,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股东李波质押 5,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7.77%,质押权人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质押期限为
2023 年 6 月 23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止。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
记。
三、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原银《新乡最质字 2023 第 00090706-1 号》;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登记(登记编号:2039150005)
河南省森电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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