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871350 证券简称:明致股份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深圳市明致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现场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4 日 09 时整。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350 明致股份 2025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南昌社区航城大道华丰国际机器人产业园 C 栋 4
楼 413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在 2024 年度本着向公司负责、向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勤勉地开展工作,认真贯彻和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现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向股东大会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将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向股东大会提交《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及2025年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业务发展计划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本着“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了《2025 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以规范和指导 2025 年年度财务方面相关工作。
(五)审议《2024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4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9、2025-010)。
(六)审议《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战略布局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追认借款、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9 月、10 月、12 月向北京银行、光大银行、交通
银行、平安银行贷款 500 万、1000 万、1470 万、300 万;2024 年 4 月 30 日公
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不超过3000 万元的融资提供担保的相关议案,现在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的上述贷款3270 万元提供担保,超出 270 万。董事会现对上述事项予以追认。
(八)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向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银行申请贷款及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将向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银行申请贷款,预计不超过 3500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石迎军、控股股东深圳市明致智能科技设备有限公司拟无偿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不超过 3,500 万元。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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