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29
公告编号:2021-037
证券代码:871357 证券简称:洪泽生物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江苏洪泽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书面及电话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唐琳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洪泽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出售资产》议案
公告编号:2021-037
1.议案内容:
为优化公司资产,增加公司现金流,公司拟出售资产。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7,148,153.83 元,净资产为人
民币 3,488,830.22 元。本次出售资产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值为
1,968,384.04 元,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比例为27.54%;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额比例为 56.42% 且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比例为 27.54%。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第二条规定,本次出售资产均未超过规定比例,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洪泽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洪泽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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