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20
证券代码:871358 证券简称:俊虹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四川俊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考虑,公司拟与自然人文翊、杨辉共同投资设立成都鸿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注册资本为 120 万元,四川俊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认缴 4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83%;
文翊认缴 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83%;杨辉认缴 19.8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16.50%;蔡秉辰认缴 20.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7.00%;魏
洁芃认缴 9.99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34%;皮广万认缴 9.964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8.30%;袁伟认缴 4.9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10%;阳义军认缴 4.9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10%。文翊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1,426.44 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为 298.69 万元。拟成立成都鸿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时,公司的认缴出资额为 49 万元,占公司经 2021 年末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0.42%,占公司经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6.40%。
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新设立成都鸿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者之一为文翊,其为本公司法人、总经理、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同
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文翊回避表决,经非关联
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5.2.6 的规定,董事会具有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 10%未达到 30%的对外投资的权限;未超过公司净资产额 10%的,授权董事长决定。本次对外投资的金额仅需董事会审议即可。
同时,根据《公司章程》5.2.6(七)的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根据《公司章程》4.2.1(十四)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 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的关联交易金额仅需董事会审议即可。
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行政许可尚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六)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 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 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
的企业。
二、 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自然人
姓名:文翊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关联关系:拟新设立成都鸿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人之一,为公司法人、总经理、董事。
(二) 自然人
姓名:杨辉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三) 自然人
姓名:蔡秉辰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四) 自然人
姓名:魏洁芃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五) 自然人
姓名:皮广万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六)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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