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71358 证券简称:俊虹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四川俊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四川俊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虹股份”或“公司”)全体股东的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审计了四川俊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俊虹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四川俊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之“2、或有事项”所述,公司因未能偿还到期债务、向客户起诉收款等,引发诸多诉讼事项,由于诉讼事项的复杂性及其结果的不确定性,公司对诉讼事项的影响未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必要列报,同时由于诉讼事项的影响金额、违约金的影响金额、诉讼事项的完整性等,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诉讼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四川俊虹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64,063,433.79
公告编号:2023-020
元,未回函金额 59,646,540.77 元,占比 93.11%。我们执行的替代程序仍然不能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认公司财务报表与上述函证相关报表项目列报的准确性。
三、监事会的意见
针对以上事项,董事会进行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对相关专项说明的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3、监事会提醒董事会对公司被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予以重视,将积极督促董事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监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四川俊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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