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6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71360 证券简称:广珠物流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珠铁路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珠铁路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2),因部分信息有误,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由于工作疏忽,《广珠铁路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二○二四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一、公司基本情况(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及“附注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存在错误,特进行更正。
更正前 更正后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公 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公
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月 日批准报出。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批准报
出。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本公司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本诉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分 公司诉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因 中 程分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分公司 因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分
拖欠货款 1,692.57 万元,广珠物流向 公司拖欠货款 1692.57 万元,本公司
广东省 广州市番禺区法院起诉,2024 向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法院起诉,
年 7 月 8 日正式立案,截至报告日, 2024 年 7 月 8 日正式立案,2025 年 3
本公司已与被告签署广东省广州市番 月 13 日,本公司与被告签署广东省广
公告编号:2025-007
禺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5)粤 州 市 番 禺 区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调 解 书
0113 民初 4756 号],双方一致确认, [(2025)粤 0113 民初 4756 号],双方
被告将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前向本公 一致确认,被告将于 2025 年 3 月 20
司支付 15,557,114.73 元,如两被告 日 前 向 本 公 司 支 付 15,557,114.73
未按上述第一项按时足额履行的,本 元,如两被告未足额履行的,本公司公司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的全 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的全部未部未付款项,并要求两被告另外支付 付款项,并要求两被告另外支付 2025
2025 年 3 月 20 日之后的逾期利息,逾 年 3 月 20 日之后的逾期利息,逾期利
期利息以上述实际未付货款为基数,按 息以上述实际未付货款为基数,按照
照同期一年期 LPR 的标准自 2025 年 3 同期一年期 LPR 的标准自 2025 年 3 月
月 21 日或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之日(时 21 日或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之日时间以间以后到者为准)开始计算至实际支付 后到者为准)开始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之日止。该逾期利息可一并申请强制 止。该逾期利息可一并申请强制执
执行。 行。截至报告日,被告未按调解书约
定金额支付,本公司已向广州市番禺
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申请执
行支付,该申请仍在审批中。根据本
公司委托的律师回复:“公司因本案向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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