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1
公告编号:2023-004
证券代码:871361 证券简称:华夏天通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辽宁华夏天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10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10 月 1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2 年 11 月 29 日一审已判决。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辽宁华夏天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昂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被申请人
公告编号:2023-004
姓名或名称:营口嘉隆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刘欣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被告于 2015 年 8 月 7 日签订 《营口恒大绿洲三期 58-61#楼
及 1#地下车库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为恒辽沈工合字 15【0.25-9-3】048,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作为施工方,承包由被告开发建设的位于营口市青花大街南,新东海大街北,盼盼路东,光华路西侧地段的该工程项目,约定合同固定总价6,686,542.55 元,《施工合同》签订后原告进场施工。2017 年 10 月27 日原被告签订补充协议二,变更合同价款为 6,694,254.75 元。
《施工合同》签订后原告按期保质的完成了相应工程施工任务,截至目前,被告仅支付工程款 3,193,855.97 元,剩余 3,550,398.78元工程款未支付。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工程款 3,550,398.78 元;
2、请求确认原告就其施工的“营口恒大绿洲三期 58-61#楼及 1#地下车库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被告欠付的工程款 3,550,398.78 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3、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公告编号:2023-004
双方未调解一致。
(二)诉讼裁判情况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出具(2022)辽 0811
民初 251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营口嘉隆置业有限公司给付所欠原告辽宁华夏天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 3550398.78 元(含投标保证 50000 元);
上述款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逾期给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原告辽宁华夏天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款项就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受理费 35200 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营口嘉隆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35200 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由原告负担 0 元,应予退还35200 元。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结合公司目前状况,本次诉讼将对公司经营产生有利影响。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的目的是加快公司资金的回收,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04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跟踪诉讼进展情况,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 备查文件目录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2)辽 0811 民初 2516
号)
辽宁华夏天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