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2-13 16:13:00 股吧网页版
华夏天通: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13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871361 证券简称:华夏天通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辽宁华夏天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8 月 2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8 月 1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平
台上披露了《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收到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2023 年 1 月 9 日作出的编号为
2022 辽 1403 民初 3974 号《民事判决书》。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辽宁华夏天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05

法定代表人:李昂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葫芦岛嘉汕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玉武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被告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签订《葫芦岛市恒大御景湾二期
12#、14#、15#、17#、20#楼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恒辽沈工合字 18[0.25-16]013,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作为施工方,承包由被告开发建设的“葫芦岛市恒大御景湾二期12#、14#、15#、17#、20#楼”消防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原告进场施
工,工程完工后原告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将涉案工程移交被告及其指
定的物业公司。

《施工合同》签订后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应施工义务,被
告应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向原告支付进度款至双方确认结算价款的
97%,即 4,859,700.00 元。但截至目前,被告仅支付 1,599,549.44元,尚余 3,260,150.56 元工程款未予支付。

综上,原告已按照约定完成“葫芦岛市恒大御景湾二期12#、14#、15#、17#、20#楼消防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并将已完工程移交给被告。被告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支付欠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3,260,150.56 元及利息
180,481.00 元(以 3,260,150.56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自 2021 年 3 月

公告编号:2023-005

4 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暂计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履约保证金 126,300.00 元及利息7,842.37 元(以 126,300.00 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
基准利率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
止的利息,暂计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

3、被告于涉案工程质保期满后支付原告质保证金 150,300.00 元;
4、请求确认原告就其施工的“葫芦岛恒大御景湾二期 12#、14#、15#、17#、20#楼消防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被告欠付的工程款 3,410,450.56 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5、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 189,978.69 元及利息 13,185.05 元,并以 189,978.69 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自 2021 年 3 月 4 日起至实际付
款之日止的利息,暂计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

6、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双方未调解一致。
(二)诉讼裁判情况

1、被告葫芦岛嘉汕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