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14
公告编号:2023-006
证券代码:871361 证券简称:华夏天通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辽宁华夏天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2 月 1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2 月 1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已向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法院已受理。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辽宁华夏天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昂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被告
公告编号:2023-006
姓名或名称:阜新居家家居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先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被告于 2018 年 6 月 1 日签订《阜新居家家居商贸有限公司
消防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作为施工方,承包由被告开发建设的“(亨林大厦)阜新居然之家”消防工程项目。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进场施工,工程完工后原告于 2020 年 9 月将涉案工程移交被告。
《消防施工合同》签订后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应施工义务,
被告应于 2021 年 9 月向原告支付进度款至双方确认结算价款的 95%
即 6,745,000.00 元,5%质保金即 355,000.00 元。但截至目前,被告仅支付 3,039,910.00 元,尚余 4,060,090.00 元工程款未予支付。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4,060,090.00 元及利息219,915.90 元(以 4,060,090.00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暂计至 2023 年 2 月 6 日);
以上费用暂计为人民币 4,280,005.90 元。
2、请求确认原告就其施工的“(亨林大厦)阜新居然之家消防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被告欠付的工程款 4,060,090.00 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23-006
(一)和解情况
未进行和解。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结合公司目前状况,本次诉讼将对公司经营产生有利影响。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的目的是加快公司资金的回收,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跟踪诉讼进展情况,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起诉状》
(二)《受理案件通知书》
辽宁华夏天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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