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24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71362 证券简称:齐达康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齐达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12 日上午 9: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1-002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362 齐达康 2021 年 3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平江大道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及资本市场路径规划,经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武汉齐达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全文,公告编号 2021-003。
(二)审议《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的议案》
就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愿意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武汉齐达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全文,公告编号 2021-004。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确保相关工作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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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票终止挂牌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终止挂牌所需的申请文件的准备;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申请文件;
(3)批准、签署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4)办理与本次终止挂牌工作的一切有关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终止挂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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