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24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71362 证券简称:齐达康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齐达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齐达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自身经营 发展战略规划及资本市场路径规划,经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申请终止挂牌。
武汉齐达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 实施回购的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就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事宜将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措施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 诺》全文,公告编号 2021—004。
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 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的相关规定,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 登记日的次一转让日起暂停转让停牌,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向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批准时间为准。
公告编号:2021-003
故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齐达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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