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09
公告编号:2018-005
证券代码:871362 证券简称:齐达康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齐达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3月2日,邮件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8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广洲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人数共5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
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5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
0人。
公告编号:2018-00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8-005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期限1年。上述贷款业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广洲及其配偶、董事张道静及其配偶、董事张志红和其他5人(非关联方)及其配偶以各自所持房产抵押和实际控制人唐广洲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公司银行贷款担保,上述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2.表决结果:由于本议案关联方唐广洲、张志红、张道静三位董事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齐达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齐达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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