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2-0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关于武汉齐达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收到贵司《关于武汉齐达康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我公司作为武汉齐达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齐达康环保”)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的主办券商,会同公司、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反馈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分析讨论和说明。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和意见做出如下回复,请贵公司予以审核。
涉及对《武汉齐达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反馈意见要求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以楷体加粗予以标明。
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公司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
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控股东、实际制人及其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如下:
(1)2014年度
单位:元
关联 关联方关系 期初余额 本期拆出 发生次 本期归还 期末余额
方 数
唐广 实际控制人、股
洲 东、董事长、总 11,089,563.68 22 6,447,752.914,641,810.77
经理
方红 持股5%以上股 1,548,000.00 4 1,284,000.00 264,000.00
星 东、董事
方力 持股5%以上股东 150,000.00 300,000.00 1 450,000.00
李旭 持股5%以上股东 337,000.00 6 66,980.00 270,020.00
万通 报告期内原持股2,903,580.00 478,546.90 2 3,382,126.90
置业 5%以上股东
刘爱 报告期内原股东
祥 万通置业实际控 480,000.00 6,000,000.00 10 6,000,000.00 480,000.00
制人
(2)2015年度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期初余额 本期拆 发生次 本期归还 期末余
出 数 额
唐广洲 实际控制人、股东、 4,641,810.77 - 4,641,810.77 0
董事长、总经理
方红星 持股5%以上股东、董 264,000.00 - 264,000.00 0
事
方力 持股5%以上股东 450,000.00 - 450,000.00 0
李旭 持股5%以上股东 270,020.00 - 270,020.00 0
刘爱祥 报告期内原股东万通 480,000.00 - 480,00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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