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9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71373 证券简称:威麦云健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威麦云健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7 月 21 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1 年 6 月 15 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广州仲裁委员会
(五)反请求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2021)穗仲案字第 8805 号
《裁决书》。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第一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神泉实业(广州)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第二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广州广弘鞋业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第一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广州威麦云健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13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人
4、 第二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广州壮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第一申请人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与第一被申请人签订《关于广州广弘鞋业有
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第一申请人购买第一被申请人持有第二申请人 100%股权,涉及《股权转让协议》的任何争议,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为明确第二申请人的债务情况等事项,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
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2018 年 11 月 12 日,第一、第二申请人与第
一、第二被申请人、王奕壮在《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委托服务协议》的基础上签署了《协议》,约定王奕壮就第一、第二被申请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2018 年 12 月 27 日,第一申请人因经营需要与第一被申请人在以上协
议基础上签署了《权益转让协议》。
上述一系列协议签署后,第一、第二被申请人已预留足够的资金用于解决第二申请人遗留的员工问题和债务问题。问题处理后,经公司多次函告、催收,但第一、第二申请人拒不结清尾款和履行《权益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案件未结束的情
况下,第一、第二申请人认为第一、第二被申请人、王奕壮、沈杰未履行约定义务,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导致本次纠纷的产生。
(三)仲裁请求和理由
根据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申请人提出的变更后的仲裁请求:
(一)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向第二申请人支付 19804968 元用以缴纳管理费;
(二)裁决第二被申请人补偿第二申请人向其员工支付的部分工资 (自 2018
年 8 月 10 日起计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的工资为 72829 元);
(三)裁决第二被申请人补偿第二申请人向其员工支付的部分补偿金(自 2018
年 8 月 10 日计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为 726550 元);
公告编号:2023-013
(四)裁决第二被申请人补偿第二申请人向其员工支付的部分残保金(自 2018
年 8 月 10 日起计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为 207680.97 元);
(五)裁决第二被申请人补偿第二申请人已向其员工支付的部分社保费用(自
2018 年 8 月 10 日起计至 2021 年 3 月 26 日为 294104.26 元);
(六) 裁决第二被申请人补偿第二申请人向其员工缴纳的部分公积金费用(自
2018 年 8 月 10 日起计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为 2112815 元);
(七)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对第二被申请人的上述第(二)至第(六) 项债务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
(八)裁决第一、第二被申请人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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