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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2-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2-17

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对《关于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一七年二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审查反馈意见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

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能源”、“新能源公司”、“股份公司”、“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以及北京市中银(贵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特殊问题

1、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1)公司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并对公司业务资质的齐备性、相关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2)公司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使用过期资质的情况,若存在,请核查公司的规范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发表意见。(3)公司是否存在相关资质将到期的情况,若存在,请核查续期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若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请核查该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1)公司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并对公司业务资质的齐备性、相关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

【主办券商回复】

贵州能源是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从事工业节能领域中的燃煤电厂节能改造,以投资-运营模式,从事建筑节能领域中的卫生热水和节能空调,以及从事节能产品销售的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商。

贵州能源已取得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190078486557Q,有效期为长期。

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和投资-运营模式从事节能技术服务不需要取得特殊资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11〕51 号)精神和《关于组织开展我省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审核工作的通知》(黔发改环资〔2014〕1281号)有关要求,对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2014年9月10日,贵州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贵州省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的通知》,公告了按照通过贵州省发改委审核的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第三批),公司位列其中。

贵州能源提供的服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中规定的应取得许可的情形。同时,由于其所处行业为充分竞争行业,经营活动也不涉及特许经营权。

为了更好发展公司业务,2015年6月26日,公司取得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颁发的《贵州省科技型企业备案证书》(备案编号:5201151506G400356900),

该证书有效期三年。2015年12月26日,公司取得西南地区绿色建筑基地重庆

市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颁发的《西南地区绿色建筑基地贵州分部运营联合单位》证书,该证书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由于该证书不属于公司经营业务必

备证书,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的开展也未使用过上述证书,因此公司在证书到期

后不准备办理续期手续,该证书的到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

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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