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06
公告编号:2019-060
证券代码:871376 证券简称:印加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江苏印加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9 年 9 月 4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 年 6 月 20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东盟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何建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江苏印加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毛海娟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原告系生产销售加工电力电气产品的专业企业,被告因生产经营需要,多次
向原告购买电气产品。后被告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向原告出具《企业询证函》,
公告编号:2019-060
确认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其尚欠原告货款共计 1880336.14 元。在此期间,
被告仅于 2019 年 2 月 2 日支付 20 万元,剩余款项一直未付。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 1680336.14 元,并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损失;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相关诉讼,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该起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进一步判断该起诉讼事项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实质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评估对财务的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2019)苏 0115 民初 11275 号《传票》
江苏印加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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