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4
公告编号:2020-007
证券代码:871376 证券简称:印加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江苏印加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4 月 23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4 月 9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降盛电器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沈茂龙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陕西振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周玲莉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姓名或名称:山东泰山电工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侯传新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公告编号:2020-007
姓名或名称:江苏印加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毛海娟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姓名或名称:霍城县图颢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查正发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姓名或名称: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查正发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苏州工业园区降盛电器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陕西振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在双方结算货款时,陕西振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将票号为210330206150120170628092350020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背书给苏州工业园区降盛
电器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该票据载明:出票日 2017 年 6 月 28 日,到期日
2018 年 3 月 27 日,出票人及承兑人均为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票据金额为 50
万元。苏州工业园区降盛电器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收到后背书给江苏光辉电力
器材公司。2018 年 4 月 3 日,江苏光辉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提示付款,振发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拒绝付款。江苏光辉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按买卖合同对苏州工业园区降盛电器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起了诉讼,后江苏射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并进行强制执行,苏州工业园区降盛电器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另行支付了票面金额 500000 元并赔偿了 23127.65 元的损失。原告合法取得被告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背书商业承兑汇票,该汇票背书人分别为陕西振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泰山电工电器有限公司、江苏印加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霍城县图颢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告为该承兑汇票合法持有人。作为票据追索权纠纷,持票人有权对该票据所有前手进行追索,陕西振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将山东泰山电工电器有限公司、江苏印加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霍城县图颢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申
公告编号:2020-007
请人参加苏州工业园区降盛电器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对陕西振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涉及该笔票据的诉讼。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陕西振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将山东泰山电工电器有限公司、江苏印加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霍城县图颢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申请人参加苏州工业园区降盛电器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对陕西振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涉及该笔票据的诉讼。涉及票面金额 500000 元及赔偿款 23127.65 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相关诉讼,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该起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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