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6
公告编号:2020-089
证券代码:871376 证券简称:印加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江苏印加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575915877Q
承诺主体名称 实际控制人:毛海娟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自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
承诺开始日期
牌议案之日起
自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
承诺有效期
牌议案之日起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6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6 个月满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2020-089
承诺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投同意票,且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提交书面回购申请的股东;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满足签署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2、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应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亲自交付或通过快递寄送至公司下述联系地址(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将回购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回购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或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如异议股东未按上述方式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主体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按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
4、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四、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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