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剑门关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
告
国信证券作为剑门关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资金占用 是
2 生产经营 违规担保 是
3 生产经营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否
4 生产经营 对外借款、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及披露 是
5 生产经营 持续经营风险 否
注 1:除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与四川剑门关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抹账 701.79 万元关联交易外,挂牌公司在主办券商督导下已补充审议程序并补充披露。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剑门关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门旅游”或“公司”)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等公告,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剑门关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关于剑门关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审字(2026)
2800004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在如下风险事项:
1、资金占用
剑阁县剑门关蜀道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占用公司资金 6,420.0 万
元(不含利息),2025 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6,420.00 万元(不含利息)。剑阁县
剑门关蜀道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调整为四川省大剑
门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剑阁县剑门关蜀道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上述情形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2、违规担保
公司为控股股东四川省大剑门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阁县支行贷款 1.56 亿元以剑门关景区索道收费权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四川省大剑门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阁县支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余额 2.20 亿元,质押剑门关景区与翠云廊景区门票收费权。上述对外担保合同签署时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
3、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财务资助项目 2,000.00 万元,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二十一条,构成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对外借款、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及披露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同一控股股东企业剑阁县剑门关蜀道文化传媒
(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2300.00 万元借款,该笔借款已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及 7
日归还。上述向关联方提供借款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会事前审议,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进行披露。
公司与四川剑门关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抹账 701.79 万元关联交易,上
述交易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会事前审议,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进行披露。
此外,前述公司为四川省大剑门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同时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经董事会、股东会事前审议,亦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进行披露。
5、持续经营风险
公司 2025 年度出现大额亏损,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公司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折旧、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大幅增加,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弱化,资产负债率上升、对外借款与关联资金往来规模较大,同时存在明股实债类合作安排,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前述五类违规事项系经初步审核公司 2026 年 4 月 30 日提供的 2025 年审计
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定稿文件发现,由于公司尚未提供重大事项
真实、准确、完整的证明资料,且信息披露文件存在多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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