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6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71384 证券简称:中商矿业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陕西中商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已完成陕西中商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2018年6月26日出具了希会审字(2019)2503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就上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
一、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
因公司与其主要供应商之一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诉讼,公司从2018年8月至12月,以及期后均未发生采购及销售业务。同时,公司6,062,697.11元资金被大股东占用,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更加困难。
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母公司诉讼对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影响
母公司中商联合石油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商联合”)2018年12月10日被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裁定查封冻结金额为1,174.83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四)其他应收款”所述,公司对中商联合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6,062,697.11元,审计机构认为: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母公司被执行财产保全及未决诉讼对公司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减值的影响。
(三)联营企业股权投资减值问题
公司的联营企业中商金可可经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可可),原
公告编号:2019-015
名中商万家房地产经纪(北京)有限公司,中商联合持股83.33%,公司持股16.67%。
金可可近几年未营业,,由于金可可银行账户名和预留印鉴均为原名,未办理变更,会计师无法实施函证程序。会计师认为,无法对金可可的资产、负债、净资产进行核实,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金可可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2,841,927.73元是否准确、以及是否存在减值发表审计意见。
二、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一)保留事项影响
会计师认为,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确定所涉事项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报表及公司财务状况和2018年度合并报表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程度。
(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所涉事项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具体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上述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1.公司2018年9月与主要供应商株冶集团发生诉讼后,导致双方合作中止,同时由于资金短缺,公司未能持续经营粗铜贸易业务,导致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2019年计划以开采凤县九子沟铜矿为主要经营业务。
2.公司对母公司中商联合的其他应收款,会计师提出中商联合被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对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影响。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多年来,存在经常性向母公司拆借资金的情况,且数额较大;同时,母公司涉讼未终审判决,现无法确认具体影响数额;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英娜、张长杰针对该款项已签署《资金占用还款计划书》。因此,董事会认为母公司有能力偿付该款项。
3.公司将尽快办理中商金可可公司银行相关印鉴、户名的变更,及时回收公司应收款项。后期,公司计划转让持有的金可可股权给母公司。
四、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上述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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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2019年计划以开发控股子公司凤县九子沟铜矿为主要经营业务。公司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合作或独自开发的方式,对九子沟铜矿实施开采。公司主营业务将由"粗铜贸易"转型为“矿山开发”。
2.公司董事会已要求母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资金占用还款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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