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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8:40:17 股吧网页版
泽生科技: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在册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公告编号:2025-101

证券代码:871392 证券简称:泽生科技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在册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关于本次发行中所有在册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本次股票发行为现金认购,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1、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第二十条规定: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2、本次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认购,行使优先认购权的现有在册股东认购上限为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的持股比例确定优先认购股份数量上限,每
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本次股票发行关于在册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安排如下:
(1)拟行使优先认购权的股东应在 2025 年 12 月 18 日 12:00 前通过电子邮
箱(董事会秘书邮箱:dongmi@zensun.com)向公司发送其确认行使优先认购权认购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决定。机构股东需上传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扫描件作为附件;自然人股东需要上传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扫描件作为附件,并通过电话(021-50802627)跟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公告编号:2025-101

(2)上述拟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在册股东应及时联系公司并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 12:00 前将其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签字盖章版发送至董事会秘书邮箱(邮箱:dongmi@zensun.com)并通过电话(021-50802627)跟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3)逾期未与公司联系表明其认购意向并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优先认购。

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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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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