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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2:11:22 股吧网页版
泽生科技:监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71392 证券简称:泽生科技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保证监事和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为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切实保障监事的知
情权,及时向监事会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为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监事应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监事承担的保密义务在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第四条 监事会在履行职责时,可以向公司相关人员和机构了解情况,要求
相关人员和机构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相关人员和机构应当配合;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提供服务和专业意见,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可以要
求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六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第八条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且至少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会
议。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监事会主席认为需要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时。

第十条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第十一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监事会办公室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应当于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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