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31
证券代码:871392 证券简称:泽生科技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魏嶷、石锦娟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魏嶷先生,194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 年毕业于同
济大学,研究生学历,管理工程硕士。1981 年起进入同济大学工作,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至今。现任及曾任上海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同济大学中德学院副院长、经济与管理系系主任,德累斯登银行基金教席主任教授。1997 年经考试合格,成为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曾担任广东福地独立董事(2002-2004);上海广电信息独立董事(2008-2012);上海东方国际创业独立董事(2011-2017),上海金陵股份独立董事(2012-至今),上海鼎立独立董事(2013-至今),上海普利特独立董事(2013-至今),对企业实践有较丰富的认识。
石锦娟女士,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获得国际经济法法学学士,后于中国人
民大学,获得民商法法学硕士学位。1998 年 3 月至 2001 年 12 月,在德国格来
思-鲁茨-胡茨-赫施及合伙人律师事务上海代表处担任律师助理;2002 年 1 月至
2003 年 1 月,在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助理律师;2003 年 1
公告编号:2026-031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助理律师;2004 年
12 月至 2005 年 5 月,在法国法乐菲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担任法律顾问;2005
年 6 月至 2009 年 4 月,在开利机构亚太区担任商业行为专员;2009 年 3 月至 2010
年 2 月,担任霍尼韦尔亚太区合规总监;2010 年 3 月至 2013 年 9 月,担任北京
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顾问;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3 月,为北京市中伦律
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2014 年 3 月至今,加入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7 次股东会会议。独立董事魏嶷、
石锦娟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连续三
缺席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次未亲自出席或
董事 列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者连续两次未能
会会 东会次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出席也不委托其
议次 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他董事出席的情
数
况
魏嶷 2 2 0 0 否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