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7 17:43:42 股吧网页版
立信数据:公司章程(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7

立信(重庆)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1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东......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 董事会......20

第一节 董事......20

第二节 董事会......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8
第七章 监事会......30

第一节 监事......30

第二节 监事会......31

第八章 信息披露......33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3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3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7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37

第一节 通知......37

第二节 公告......38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9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40
第十四章 附则......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立信(重庆)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立信(重庆)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立信(重庆)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渝北区仙桃数据谷东路 19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73.692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自主经营,诚实守信,全面规范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制度,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为全体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分析及咨询服务(不含金融、期货、证券等业务);市场调查、民意调查、统计服务及市场信息、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及营销策划;政务大厅评估;营商环境评估;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测绘服务(取得相关许可证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劳务派遣;市场推广宣传;研发、设计、销售、制造机器人与自动化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从事环保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环保产品研发;环境影响评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