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4 18:09:51 股吧网页版
常辅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4


证券代码:871396 证券简称:常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栖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发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7,543,9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8,375,8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陆建东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匡小兰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7,543,91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涉及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陈龙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公司将
根据《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9,990,280 股变更为 59,980,28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9,990,280 元
变更为 59,980,280 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 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 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7,543,91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涉及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 8,385,854 100% 0 0% 0 0%

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山律师,朱明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