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2 21:24:32 股吧网页版
常辅股份: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871396 证券简称:常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南京,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大厦 A 座 14-16 层
(5)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全体从业人员数量为 621 人,合伙人数量
为 4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5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1 人;

(6)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5,309.0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020.2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126.54 万元;

(7)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8 家,经审计的上市公司收费 6,708.55
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审计客户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购买的 2024年度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00 万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文件规定。

2024 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 2 例,目前还处于审理阶段,不排除可
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2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
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1 次,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从业人员近
三年(2022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纪律
处分 1 次,涉及人员 17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
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 《 关 于 公 司 2024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