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泰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2023 年第 1 季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鉴于美泰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泰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与美泰科技签署了上市辅导协议,接受美泰科技的委托,作为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辅导机构。2021 年 4 月 15 日,中信建投完成对美泰科技的
辅导备案登记,现将 2023 年第 1 季度的辅导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尽职调查和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信建投、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访谈、实地考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
方式继续对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对公司存在的问题继续进行全面清查。
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辅导工作小组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美泰科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督促公司进一步落实前期已发现问题的整改。
二、辅导对象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在本期辅导过程中,中信建投辅导工作小组协同律师、会计师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协助并督促公司在一定时间内落实整改,并实时进行现场指导和沟通,持续督促公司进行整改和规范。本阶段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下:
1、与发行人相关负责人沟通了 2023 年度全年销售计划,
了解其业绩发展规划。
2、对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跟踪,并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的内控流程,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三、辅导人员变更情况
中信建投委派投资银行部正式员工温家明、汪浩吉和刘泉作为美泰科技上市辅导小组成员,其中温家明、汪浩吉为保荐代表人,汪浩吉担任辅导小组组长。辅导人员未发生变
更。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美泰科技上市辅导小组的全部成员均未同时担任 4 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四、辅导对象重大变化情况
本辅导期辅导对象包括美泰科技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美泰科技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和美泰科技实际控制人。
五、辅导对象仍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司在前期存在一定的内控不规范情形,辅导期内已进行一定程度的纠正,并逐步完善了相关制度。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仍在持续完善,辅导小组将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督促公司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和公司治理水平。
六、下一步辅导工作计划
后续,中信建投将会同其他中介机构继续进行全面尽职调查,梳理相关问题并督促发行人进行整改。同时,督促辅导对象继续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通过专业人员辅导授课等方式,促进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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