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5
证券代码:871398 证券简称:力引科技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江苏力引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力引建材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力引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
程。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
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三十一条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 第三十一条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
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第三十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
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 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干预公司的正常决策程序,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对股
东大会人事选举结果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
设置批准程序,不得干预高级管理人员正常
选聘程序,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直接
任免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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