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8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71399 证券简称:天志股份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福建天志互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天志互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现状,为配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调整,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经综合各方因素和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的申请。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福建天志
公告编号:2019-016
互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公司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
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宇承诺,对异议股东的股份以合理的价格进行收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具体安排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2、未参加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已参加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回购申请,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
公告编号:2019-016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0个转让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通过书面方式向公司提交回购申请,上述期限内未通过书面方式向公司提交回购申请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宇先生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回购事项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林曦电话:0591-83836707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611号海峡技术转移中心11层
邮箱:2851729000@qq.com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按照公告安排时间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天志互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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