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0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71400 证券简称:叠云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叠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叠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于
2020 年 5 月 8 日与自然人刘晓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 25 万元价格购买
刘晓波持有的叠云联创(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30%股权;于 2020 年 5 月 8 日
与自然人韩王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 0 元价格购买韩王伟持有的叠云联 创(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30%股权;交易完成后,叠云联创(成都)科技有限 公司成为叠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二条:“公 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 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达到 30%以上。”
根据上述《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
公告编号:2021-011
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 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 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 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 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 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 57,055,353.38 元,净资产
为 22,706,755.99 元。本次交易金额为 25.00 万元,标的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483,788.50 元,标的公司资产总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 30%;标的公司净资产 25,025.54 元,本次交易的资产净额未达到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受让叠云
联创(成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公告编号:2021-011
姓名:刘晓波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 77 号 3 栋 1 单元 3006 号
2、自然人
姓名:韩王伟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来绿色家园来春园 1 号楼 3 单元 601 号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叠云联创(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60%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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