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5-15 17:36:14 股吧网页版
金沙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15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71401 证券简称:金沙股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内蒙古金沙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内蒙古金沙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沙恩种植有限公司以蒙(2016)阿拉善左旗(示范区)不动产权第0000021号农用地使用权(面积:3333440.41平方米)拟向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拟由内蒙古金沙苑生态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金沙葡萄酒业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内蒙古金沙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阿拉善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3,300,000.00元贷款,期限为壹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以库存酒向阿拉善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抵押。内蒙古金沙苑生态集团有限公司,安恩达,安益良提供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因以下议案为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回避,非关联方不足董事会半数,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内蒙古金沙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沙恩种植有限公司拟向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2、《内蒙古金沙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阿拉善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9-023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内蒙古金沙苑生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

注册地址:内蒙古阿拉善盟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恩达

实际控制人:安恩达

注册资本:10100万元

主营业务:生态建设(沙漠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沙产业开发);生态旅游;农业;林业;牧业;渔业产品加工;科技开发;果汁饮料制造、销售,葡萄酒、黄酒、其它酒制造、销售,餐饮、住宿,瓜果、蔬菜、花卉、中药材种植,动物养殖;进出口业务;干货加工销售。

2.自然人

姓名:安恩达

住所: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三道坎道西三街坊14栋4号

3.自然人

姓名:安益良

住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长青西街北一街坊蒙西B区
(二)关联关系
内蒙古金沙苑生态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安恩达为内蒙古金沙苑生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安益良为公司股东,同时与安恩达系兄弟关系。
李鹏飞与安恩达、安益良系表兄弟关系。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告编号:2019-023

1、本次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沙恩种植有限公司向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关联方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方为公司向阿拉善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关联方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内蒙古金沙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沙恩种植有限公司以蒙(2016)阿拉善左旗(示范区)不动产权第0000021号农用地使用权(面积:3333440.41平方米)拟向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拟由内蒙古金沙苑生态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金沙葡萄酒业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内蒙古金沙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阿拉善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3,300,000.00元贷款,期限为壹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以库存酒向阿拉善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抵押。内蒙古金沙苑生态集团有限公司,安恩达,安益良提供保证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