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871408 证券简称:ST 忆文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华忆(广东)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华忆(广东)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忆文化公司”)委托,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
1、 持续经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忆文化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2,875.54元,股东权益为-7,057.15元。这些情况表明公司存在可能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二)持续经营”所述,华忆文化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的主要事项和部分应对措施,但公司暂未公开披露这些举措的具体执行方案和实施时间表,我们仍存在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疑虑。
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三)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华忆文化公司2025年度取得服务费收入764,150.94元,对应的营业成本241,291.24元,我们无法就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作出调整。
公告编号:2026-013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忆文化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针对上述审计意见,公司将积极整合各种优势资源,持续开拓市场,逐步实现业务稳定开展的目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该报告客观严谨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华忆(广东)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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