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5
公告编号:2023-049
证券代码:871409 证券简称:沈信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沈阳市电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部分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一、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沈阳市电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年 3 月 16 日收到公司股东李敏、赵铁光、佟莺、刘延威、尚尔明、丛宝国、侯飞通知, 李敏、赵铁光、佟莺、刘延威、尚尔明、丛宝国、侯飞于 2023 年 3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7,596,930 股,占公司股本 12.24%,转让给辽宁双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情况
2023 年 3 月 9 日,全国股转公司就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出具了《关于沈
信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3〕516 号);根据 2023 年6 月 2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此次股权转让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上述股权已 2023 年 6 月 21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前后各方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转让前 转让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李敏 4,969,224 8.01% 0 0.00%
2 赵铁光 1,274,633 2.05% 0 0.00%
3 佟莺 490,243 0.79% 0 0.00%
4 刘延威 294,146 0.47% 0 0.00%
5 尚尔明 196,098 0.32% 0 0.00%
6 丛宝国 196,098 0.32% 0 0.00%
7 侯飞 176,488 0.28% 0 0.00%
公告编号:2023-049
详细情况见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本次股份转让非通过二级市场进,属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股份转让导致双宇管理成为公众公司的控股股东,双宇管理的实际控制人朱宇、苏宇将成为公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完成后,双宇管理拟优化人才队伍,积极业务重组,同时引入新业务,将有望提升公众公司业绩,改善公众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详细情况见本公
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沈阳市电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三、 备查文件
1. 《关于沈信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3〕516号)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此次股权转让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沈阳市电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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