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871409 证券简称:沈信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沈阳市电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占股本 占股本
名称 性质 股数(股) 股数(股) 时间 方式
比例 比例
辽 宁 合计持 34,127,559 55.00% 37,230,057 60.00% 2025 大宗
双 宇 有股份 年 1 交易
企 业 其中: 1,430,700 2.31% 4,533,198 7.31% 月 9
管 理 无限售 日
有 限 股份
责 任 32,696,859 52.69% 32,696,859 52.69%
公司 有限售
股份
陈馨 合计持 3,964,225 6.39% 3,124,425 5.04% 2025 大宗
有股份 年 1 交易
其中: 3,964,225 6.39% 3,124,425 5.04% 月 9
无限售 日
股份
0 0% 0 0%
有限售
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公司 2022 年 12 月 26 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及收购
方与王毅君、陈馨等股东签订的《股份收购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份转让协议(有限售条件股份)之补充协议》中约定进行股票转让。
辽宁双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沈阳市电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3,102,498 股,拥有权益比例由 55.00%变为 60.00%。
陈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沈阳市电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839,800 股,拥有权益比例由 6.39%变为 5.04%。
(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内容
“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协议为收购人与王毅君、陈馨等转让人签署的《股份收购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份转让协议(有限售条件股份)补充协议》,该等协议约定收购人以现金方式收购转让人持有的沈信股
份 48,312,685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77.86%),收购总对价为 35,146,166 元。此外,
各方还对股份转让方式、交割、表决权委托及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的约定。
(一)《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二条 标的股份的转让及交易款项支付
1.交易安排
截至本协议签订时,根据:a)甲方(收购人)保证收购方不存在法律法规或股转公司规定的禁止收购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相关情形;同时 b)甲乙(转让方王启扬、陈馨等 39 人)丙(收购人实际控制人苏宇、朱宇)三方确认,标的股份的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 35,146,166 元。
2.转让方式
(1)鉴于标的股份存在流通股和限售股,本次转让拟分 2 次转让:首次转让为乙方持有的流通股 28,061,113 股,股份比例为 45.22%;二次转让为乙方持有的限售股 20,251,572 股,股份比例为 32.64%,在解除限售后进行转让。
(2)股份转让总价款 35,146,166 元,分为两次转让交易款:首次转让交易
款 24,350,795 元,包括:a)全部流通股转让款共计 19,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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