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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15:48:52 股吧网页版
江悦科技:关于绍兴江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关于绍兴江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8

关于绍兴江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596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绍兴江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悦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3711 号)。根据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

1、流动性与偿债能力风险: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
73,173,822.18 元,流动资产合计为 43,697,492.58 元,流动比率仅为 0.60,远低于1 的安全水平,短期偿债压力巨大;同时,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达14,765,109.39 元,叠加其他应付款余额 27,350,346.21 元,短期资金缺口显著;

2、持续亏损与净资产骤减:公司 2025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5,878,789.25 元,较
2024 年末的-20,937,833.60 元进一步扩大亏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仅为
103,066.98 元,较 2024 年末的 35,032,173.54 元大幅下降,净资产对债务的保障能
力持续弱化;

3、债务结构与再融资压力:公司 2025 年末负债合计 211,585,748.87 元,资产
负债率高达 98.62%,其中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等非流动负债余额合计138,411,926.69 元,债务规模大且结构集中,未来再融资及债务偿还存在重大不确定。

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导致对江悦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
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经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江悦科技在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2、持续经营”中针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披露,我们认为,江悦科技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这一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对江悦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
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会对江悦科技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具体金额的影响。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说明

江悦科技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五、使用目的

本专项说明仅供江悦科技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
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下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江悦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签字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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