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2-07
广州市天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和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关于广州市天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〇一七年二月
广州市天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关于广州市天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2017年2月14日下发的《关于广州市天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广州市天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奕股份”、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证券”或“主办券商”)项目组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广州市天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反馈意见要求进行了相应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反馈稿)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公开转让说明书原文
楷体(加粗):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本反馈意见回复财务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与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一、公司特殊问题......4
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73
三、申请文件的相关问题...... 73
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说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报告期期初至申报后审查期间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若存在的,请公司披露被列入名单、被惩戒的原因及其失信规范情况。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前述事项,并说明核查方式,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自报告期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之日,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主办券商回复】
1)尽调过程
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站(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shixin.csrc.gov.cn/honestypub/)等相关网站;取得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声明。
2)事实依据
公司管理层访谈纪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站(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shixin.csrc.gov.cn/honestypub/)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官方查询平台的查询记录;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声明。
3)分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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