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1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71412 证券简称:鸿泰时尚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广东鸿泰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于 2020年9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了《广东鸿泰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0-065),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人现予以更正。
一、 更正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行为,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大宗交易转让方式交易。
更正后:
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9月6日,蔡极鸿成都煜吉坤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成都民君贵善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关于广东鸿泰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转让方:蔡极鸿;受让方:成都煜吉坤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成都民君贵善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广东鸿泰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方秋瑾;签订时间:2020年9月6日。
(2)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17
“第一条 股份的转让
各方同意转让方以10元/股的价格向合伙企业转让公司不超过1000万股的股份
(具体以最终交割数量为准,以下简称“目标股份”)。合伙企业同意受让该等目标股
份。
第二条 股份的交割
1、在符合交割条件后,转让方应当不晚于协议签署后2021年9月30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平台的盘后大宗交易系统提交对应数量的股份转让的申请。相应股份交割完成后,合伙企业成为公司的股东。交割中,产生的税费与手续费由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自理。
2、合伙企业应按转让方的要求,向转让方提供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文件和资
料,办理本次股份转让所需的信息披露等相关手续,及时签署并提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目标股份的转让所需的文件。
……
第五条 合伙企业的特殊权利
本协议特别约定,在转让方和受让方完成股份交易以后,若无法达成如下条件,由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享有如下方面的回购权利。出资人可以向合伙企业提起回购申请,由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承担回购义务。
若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无法与主办券商就向更高层次的资本市场如A股
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港交所或新三板精选层申报首次公开发行(IPO)签署辅
导(以公告为准),则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有权在2023年6月之前要求合伙企业以年
化8%的利率回购其所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由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承担回购义务,转让方蔡极鸿连带承担回购付款义务,保证人方秋瑾为其承担连带责任。
……”
投资者中部分有新三板账户的,也在这一时间直接通过新三板竞价交易系统认购公司股份。蔡极鸿对该部分通过自有新三板账户购买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出具了
《承诺函》,承诺若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无法与主办券商就向更高层次的资本市场如A股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港交所或新三板精选层申报首次公开发行
(IPO)签署辅导(以公告为准),则投资者有权在2023年6月之前要求蔡极鸿以年化8%
公告编号:2024-017
的利率回购其所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以认购时实际交割金额为准),蔡极鸿承担回购付款义务,保证人方秋瑾为其承担连带责任。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公告详见 2024年 5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18)。
本人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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