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13
公告编号:2019-031
证券代码:871419 证券简称:丰裕环保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广东丰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年8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方案,拟以每股2.68元的价格向股东夏鹏书、董事郭健辉和广州市创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预计总数不超过10,074,626股(含),募集资金不超过26,999,997.68元(含本数)。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中审亚太验字(2018)020864号的《验资报告》,截止到2018年9月14日,丰裕环保本次实际发行股份10,074,626股,每股发行价格2.6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99.99976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6.87488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63.124882万元,其中增加股本1,007.4626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655.662282万元。本次股份发行具体情况为:夏鹏书购买149.2537万股,实际缴纳人民币399.999916万元(夏鹏书实际打款金额为400.00万元整,期
公告编号:2019-031
后公司将把差额0.84元退还给夏鹏书),占发行后股本的5.25%;郭健辉购买74.6269万股,实际缴纳人民币200.000092万元,占发行后股本的2.63%;广州市创举投资有限公司购买783.5820万股,广州市创举投资有限公司以持有公司的债权作价出资2,099.999760万元,占发行后股本的27.5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严格执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于募集资金审批、存储、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相关关联方挪用或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做出了明确规定。2018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在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豆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0020000012497419。
2018年8月28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豆支行、肇庆市丰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约定“该专户仅用于
公告编号:2019-031
甲方向丁方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转账,由丁方用于项目建设投资”。2018年10月15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中审亚太验字(2018)020864号的《验资报告》,对本次定向发行认购对象的缴款情况予以验证。
三、原募集资金计划用途
根据公司2018年8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共募集资金26,999,997.68元人民币,募集资金主要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创举投资债转股项目及肇庆国家高新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处理示范工程两个项目。
四、拟变更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19年5月13日,剩余募集资金219,276.32元,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拟将其中219,276元变更为归还股东借款。2019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履行程序说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