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871421 证券简称:泰隆电力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河南泰隆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泰隆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针对《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实施该议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认为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针对《关于确认公司审计报告并同意对外报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认为:由和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其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公告编号;2026-008
我认为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针对《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认为:本次年报信息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年度报告及摘要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认为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河南泰隆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聂福全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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