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71425 证券简称:富美特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烟台富美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烟台富美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富美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
层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行为,确保经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能并高效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
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才能;
(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知人善用、勤勉尽责、廉洁奉公。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六条 《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第七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公司年度用工作计划和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一)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二)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董事会对总经理重大事务的授权及报告
(一)公司向银行筹措长期或短期借款并以公司资产提供抵押、质押,其单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的,由总经理报公司董事会决定,待董事会作出相关决议后由总经理负责实施;单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下的,由总经理决定并代表公司签订有关经济合同。
(二)总经理办理关联交易事项的权限为《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的情况之外的关联交易,具体包括:
1、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 300 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下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在 5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
(三)总经理应将其在授权范围内决定的重大事务的实施情况及时、充分地向董事会作出书面报告。
第九条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部分工作,向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行使
下列职权:
(一)执行总经理决定,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二)组织实施分管业务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分管业务的计划
目标分解、落实和追踪考核;
(三)组织拟定分管业务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拟定机构设置方案、相关管理规章;
(四)检查分管业务重要合同和协议的执行情况;
(五)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签发有关业务文件、合同和各项费用开支审批;
(六)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十条 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工作。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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