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7
公告编号:2020-014
证券代码:871426 证券简称:致盛文化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武汉致盛文化创意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致盛文化创意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致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润斌承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或指定第三方受让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1.以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2.以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提出有效反对或弃权票的股东。
二、回购价格、方式和数量上限
公告编号:2020-014
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
满足前述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上限。
三、回购期限
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挂牌事项起 60 个自然日内,为本次异
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
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回购书面申请文件包括由异议股东盖章或签字的股份回购申请、异议股东身份资料(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以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等方式交至公司。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
回购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慧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龟山北路 1 号
联系电话:027-84718755
邮编:430050
特此公告。
武汉致盛文化创意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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