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871427 证券简称:威联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黑龙江威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辞职” 全文“辞任”
全文“半数以上” 全文“过半数”
全文“法律、行政法规” 全文“法律法规”
条款顺序 由于存在新增、删减、合并表述等条款,
拟修订的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
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
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
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第一条 黑龙江威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以发起方式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由威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的股份有限公司。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五条 公司住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南岗区中山路 207 号。 南岗区中山路 207 号,邮政编码:
150000。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依法登记。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艺术总监、工程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
有同等权利。 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
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
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面额股,以人民币标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明面值。
元。
第二十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2000
人民币。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2000 万万股,均为普通股。
股,发起人认购 2000 万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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