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1
证券代码:871429 证券简称:莞银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莞银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广东莞银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9 月 21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 64.492%股份的股东梁志斌书面提交
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临时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议案》,
提请在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临时议案》
控股子公司中科众智(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众智”)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期限为 12 个月,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相关利率等具体事项以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综合授信由广东莞银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梁志斌及其配偶徐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就上述融资担保贷款向东莞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 万元的保证反担保;控股子公司中科众智作为借款人向东莞市科创融资担保有
限公司提供 1 项专利(专利号 ZL202021288849.0),作为质押反担保。
具体内容以公司与东莞银行或其辖下分支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以及与科创担保签订的保证反担保合同、权利质押反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一) 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四条 公司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第四十四条公司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 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 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 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
产的 50%以上; 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 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 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 等,可免于上述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 等,可免于上述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
序。 序。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股 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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