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1
公告编号:2023-031
证券代码:871429 证券简称:莞银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莞银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四条 公司交易(提供担保除 第四十四条 公司交易(提供担保除
外)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 外)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 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
的; 的;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
公告编号:2023-031
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 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免于上述规定履行股东大会 资助等,可免于上述规定履行股东大会
审议程序。 审议程序。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 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象提供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四)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 (四)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算原则,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的担保; 供的担保;
(六)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 (六)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具备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理的商业逻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
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供担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但是公司章程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另有规定除外。
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具备合
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理的商业逻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