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广东莞银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5
第一节 股东 ...... 5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8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议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4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 董事会 ...... 20
第一节 董事 ...... 20
第二节 董事会 ...... 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6
第七章 监事会 ...... 28
第一节 监事 ...... 28
第二节 监事会 ...... 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3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0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4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36
第十三章 附则 ...... 37
公告编号:2023-0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广东莞银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广东莞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依法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莞银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路世博广场J区1103,邮政编码:523000。
第六条 公司官方网站:www.gykj.net。
第七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55,000.00元。
第八条 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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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围绕智能自助服务行业,以自助终端及系统解决方案为基
础,以服务为核心建立业务生态,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智能自助行业综合服务商。
客户需求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客户利益是我们创造价值的根本;
以奋斗者为本,不断创新、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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